一天下午,我同学在建设银行十分无聊的上班,一个穿着好糟糕的女士(神经病患者)来到他窗口,给了他一张纸条要提款。
纸条上赫然写着“兹派XXX同志于贵银行处取人民币10000000元”。
落款是XXXC`P办公厅。
我同学本来想报警可看该神经病患者很认真的样子,想想还是打发给保安算了。(估计保安也是很闲)
果然,保安对该女子说:“你这张条子想要提款,必须先到对面派出所,找所长盖一个章,他盖完章,你再来取钱就没问题啦。”
该女子想都没想,直接就向派出所走去了。(这保安还真不一般,平时有点小看他了)
大概十多分钟,排队的顾客慢慢多起来的时候,那个女子兴高采烈的回来了,举着那个条子,说:“人家说啦,办公程序简化啦,不用所长批条直接就可以取钱啦。”
我同学一听到这,就不住感叹police队伍里真有高人,一句“高调”就给打发回来了。我同学和保安当时就有点傻了,营业大厅有很多人,怕她精神病发作起来影响正常秩序,只好把值班主管找来了。
主管和女患者在一边聊了几句,问她取钱做什么用呀,女患者说:“取钱买面包、蛋糕、吃的、买穿的。”主管指了不远处的地方,该女子就又兴高采烈的走了。
保安去请教“高招”,主管当时是这样对女患者说的:“我们这里是建行,只有建房子才能到这里取钱。你取钱买吃的,那肯定是粮食了,要去农行,买穿的等东西,取钱要到工商银行才行!”群殴同学打心眼里佩服呀,这到底是当主管的啊!!!
·······
过了一会儿,该女士又回来了,而且带了各行的回答:“农行的人说了,这里是农行,只有农民能取钱,我是城市户口,工行的人说了,我们这里是公行,只有公的来取,母的不行。说我是贱人,要我到建行取钱。”我同学,保安,主管,狂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