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嫁人后,遇到饥荒,丈夫看着活不下去了,决定离家讨一条生路。临行时,把父母托付给妻子,叮嘱她好好照料。
妻子容颜美丽,时常遭浪当子搔扰,但她都是态度坚决,对丈夫忠贞不二。
时日渐长,在饥荒中,她一个弱女子实在供养不起公婆了。于是向村邻求助:“我丈夫把公婆托付给我,我尽力赡养,现在已无能为力。请大家看在是乡亲近邻的份上救济一下。若是大家不愿帮助,那我只好舍弃清白去卖身了。”
灾荒时期,大家都不容易,谁能接济她呢?
无耐,女子只好去卖身,赚取钱粮。同时还省吃俭用,攒下一笔钱,买了个漂亮的女子,藏在家里。
三年过去了,她丈夫回来了。她和丈夫寒暄过后,郑重说道:你的托付,我都做到了,父母如今都好好地交给你。又把买来的女子领出来,告诉丈夫:我的身子已经被玷污了,没脸再和你一起生活,所以帮你又娶了一个姑娘,现在也交给你。
说完就到厨房自尽了。她死后一直不能瞑目。官府来验尸,承诺她将来可以和丈夫合葬,她才肯合眼。
这是《阅微草堂笔记》中的一个故事,故事到这里就完了,看完之后,心情很复杂。
饥荒来了,男人可以只顾自己活命,而妻子不能,还要帮他赡养父母。养不起还得牺牲自己。牺牲了自己,还要帮他找个清白的女人。一个女人能有这样价值观,让人匪夷所思。
做出这样的牺牲,这个女人就可以得到称赞了吗?并没有,故事最后仍然认为她只是尽到了对公婆的孝道,但没有尽到对丈夫的贞节,节孝没有两全,因此很难对她进行正面的评价。
原文的评价:“时邑人议论颇不一。先祖宠予公曰:“节孝并重也,节孝又不能两全也。此一事非圣贤不能断,吾不敢置一词也。”
男子父母之言:是本贞妇,以我二人故至此也。子不能养父母,反绝代养父母者耶?况身为男子不能养,避而委一少妇,途人知其心矣,是谁之过而绝之耶?
因为这句话,她才有资格以后跟丈夫合葬。这是她想要的吗?
这男的走的时候怕是已经想到了这种结果 ,妻子的卖身养家 ,或者是父母妻子皆亡。
老两口亲生的儿子都跑路,没尽孝,还厚着脸皮回来了,女的凭什么为了虚名自杀?
这种女人这种做法都不值得被赞扬,她把自己奉献给男人一家也就算了,还要买个清白女人献祭给丈夫,真是不知道该怎样评价她?
按照那个时代的道德标准,这样的女人是没法被立贞节牌坊的。我作为一个现代人着实无法理解以前女人的思维。在当时的社会,都是对这个可怜妻子的评判,而她的丈夫又该如何评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