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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与大屠杀——读《西方现代思想讲义》有感

专题: 散文
作者:素心执画笔 时间:2021-03-10 04:34:09  阅读:213   网上投稿

       近读奇葩说导师刘擎教授的《西方现代思想讲义》一书,收获颇丰。此书用通俗晓畅的方式讲解了20世纪西方19位思想家的学说,我想撷取其中的“现代性与大屠杀”的话题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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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解读“现代性”这个词就颇具深意。英语中“现代”(modern)这个词是在16世纪才被创造出来的,它的原意是“当下或此刻”。也就是说,在16世纪前的西方,“现代”这个词还没有出现,由此可见,那时的人并不关心“当下的时代”,对当下是缺乏敏感度的。

       那么16世纪前后的西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人们突然关心起“当下或此刻”了?当时西方出现了文艺复兴、启蒙时代和工业革命,在这之后西方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动,使“当下的时代”不再是以往的延续和重复,而是前所未有的和崭新的。

       那么“现代”的崭新性主要表现在何处呢?

       第一,如果生活不再是循环往复,而是日新月异的,那么过去积累的经验就很可能是靠不住的,我们将不能完全再仅依靠传统习俗来指导生活。“现代”就代表着一种对传统的否定甚至决裂的姿态;

       第二,时间观念的转变,推动着我们从“厚古薄今”转向了“厚今薄古”,认为当下以及未来要比过去重要。在这种时间坐标中,社会是从低到高、从野蛮向文明、从落后到先进发展的,具有不断进步的可能性,进而形成了所谓的“线性进步的历史观”;

       第三,与这种时间观念相呼应的是,“现代”意味着对人的创造性和主体性的肯定,人类从循环历史宿命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成为了自由的、有目的的创造者,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体。

       由现代性而产生的“古今之变”它囊括了“个人主观价值的绝对提升”、“自然秩序被打破”和“理性秩序的建立”等内容,自此,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改变了。在古代,我们相信有一个外在于人的自然秩序,这个秩序有它自身存在的目的和意义。但现在我们不再相信有什么上天注定的意义,我们相信意义是由人赋予的。想当年,《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动漫大片之所以大获成功,除了制作精良外,很大程度就是来自于观众对影片中“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台词的由衷认可。

       从前,做为古人在内心认可的是天地鬼神之宇宙秩序,内心对其有一种臣服之敬畏;而如今做为现代人在内心认可的是科学和理性,古人的那一套指导其行为的秩序已被我们摒弃,如今被放在神坛上的已然换作了“科学与理性”。然而,在面对“科学与理性”究竟是不是人类的“绝对真理”这个问题时,许多思想家们在经过思考与不断探讨后发现,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在茫茫宇宙中,永远都只能得出一种“不够彻底的正确”或“阶段性正确”,也即某种被发现的规律,它的正确性只存在于一定的范围内,在超出其范围外就容易失效。

       人类每发现一种客观世界的新规律,都能更新升级自己的认知,这的确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但当我们仅依靠这种阶段性的“科学与理性”,妄想去无限推导整个世界,那其实又是另一种无知和狂妄。当被送上现代神坛的“科学与理性”,在人类狂热的崇拜中走向极致之时,也就可能是人类灾难的到来之日。因此,作者认为,20世纪的危机不是历史的偶然产物,而是内在于现代化思想之中,20世纪的灾难将是“文明时代”的野蛮,是“理性时代”的疯狂。

2

       空谈无益于理解,我们不妨以已经结束的“二战纳粹大屠杀”为例来解读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与现代性之间的隐秘关联。

鲍曼

       英国的社会学家鲍曼曾经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他认为“大屠杀是现代性本身固有的一种潜在的可能,它只有在现代文明中才可能实现”。那么我们来看看,鲍曼是如何来展示大屠杀这个非理性与极端理性、极度野蛮和高度文明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

       鲍曼否定了关于纳粹的“变态论”(认为纳粹只是德国人中的反常和例外)和“仇恨论”(认为纳粹歧视和仇恨犹太人)的观点,他认为纳粹的出现正是“现代化”极端发展的产物。

      首先,是机器般理性的现代官僚制,实现了大屠杀这个非理性的暴行。

       官僚制不仅会损害个人自由,还会导致道德冷漠、逃避责任。现代官僚体系像一部庞大的机器,它使每个人都变成了整部机器上的某个零件,而零件在高效率运转的过程中,将必然丧失对总体目标的责任感和道德感。

       大屠杀的过程就像一个工业流水线,人人都只是照章办事、分工合作。有人负责把犹太人分类归档,有人负责对任务排期,有人负责将犹太人分批送进毒气室,有人负责后勤打扫……在整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只承担自己手头的工作,只完成流程中一个微小的步骤,以致于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杀人狂,觉得自己应该要为全局负责。在这样科学而又理性的流程中,人很容易丧失对鲜活生命的同情心和道德感,大家快速而又高效地组合在一起,以每一个步骤的叠加共同制造了屠杀。

       其次,在思想观念层面,现代科学主义对大屠杀提供了某种理念支持。

       鲍曼把这种理念叫作“园艺文化”,比如在欧式的庭园中,各种乔木、灌木、花圃都修剪得整整齐齐。园艺文化看待社会也是这样,社会秩序就是一项工程,可以在科学理性的指导下整理得干干净净、整齐划一、清晰优美。而犹太人在当时某些德国人眼中就是这种秩序中的“杂质”,当时德国流行的一种“优生学”就是把犹太人看作为低劣病态的民族,种族主义歧视就这样被“优生学”这种伪科学披上了“科学理性的外衣”。

       在以“科学与理性”名义的洗脑下,一个个的德国人才变为了甘心效忠元首的纳粹。例如有一名叫阿道夫·艾希曼的纳粹高级军官,他负责实施屠杀犹太人的“终极解决方案”,二战后逃亡到了阿根廷。1960年他被以色列特工抓捕,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他进行了刑事审判。当时艾希曼在法庭上侃侃而谈,甚至引用康德的名言为自己辩护。他说自己是履行职责、服从法律,因为在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的命令就是当前法律的绝对核心”,所以他不仅是服从法律,还是让自己的意志与“法律背后的原则”相统一,这样才符合康德的哲学。

       艾希曼的口才恐怕会让许多不善言词的人深感自愧不如,他绝不愚蠢,也没有撒谎,可他满嘴都是套话,让自己陷落在这种陈词滥调之中,并把这些当成盾牌和武器来抵挡现实,而拒绝了真正的思考和对话。艾希曼也许本身并不残暴,他也不是恶魔,但他却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浅薄”,“不是愚蠢,而是匪夷所思地、非常真实地丧失了思考能力”。这就是艾希曼身上的“平庸性”,实质上是他陷入了一种“无思状态”——就是不思考。

受审中的艾希曼

       艾希曼为了洗白自己,甚至引用了康德的哲学,可是他不明白康德所讲的道德恰恰是与自身的独立判断是密不可分的。康德说过: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如果你把他人仅仅当作自己实现利益的手段,那就践踏了人的尊严,是不道德的。而纳粹大屠杀令人震惊的地方在于,纳粹不仅没有把犹太人看成是目的,甚至都没有把他们当作工具和手段。对此,从德国流亡到美国的女性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创造了一个概念——平庸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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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之恶”的准确翻译应该为——恶的平庸性。阿伦特创造的这个概念并不是说大屠杀是一种平庸的罪恶,她认为纳粹的暴行是一种“极端之恶”,而从艾希曼身上我们看到的则是一种“恶的平庸性”。通常我们谈论道德一定免不了要涉及动机,既要论行迹,也要论思想。邪恶的人一定是有作恶的动机或主观故意,犯下的恶行越严重,就说明他的意图越坏。但在阿伦特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新型的罪恶,它不是从自身的邪恶动机出发的,而是因为放弃了思考、丧失了思考能力而作恶,这是一种没有残暴动机的残暴罪行,而“极端之恶”与“平庸之恶”正是这一体两面。纳粹大屠杀是一种极端的恶,但这种极端的恶,正是经由一些“平庸”的罪犯犯下的,这些罪犯身上的这种“恶的平庸性”,其实质是不去思考,是丧失了思考能力。

汉娜﹒阿伦特

       为什么普通人会犯下非同寻常的罪行?

       我们知道,道德教化就是让人循规蹈矩,能遵守道德规则就是有道德的人。但20世纪的历史让我们看到,传统的习俗和规则完全可能被颠覆,在纳粹德国就出现了这种新的现象:人们依法作恶。在这种情况下,艾希曼将康德的道德律令篡改为“第三帝国的绝对命令”,他不再是根据康德的“实践理性”做出自己的道德判断,而是要“按照得到元首赞同的方式来行事”。因此纳粹德国进入了一个“依照国家法律而犯罪”的新时期,这让人们处在一种极为严酷的道德困境中:遵纪守法可能迫使你去做有违良心的事,甚至会犯罪作恶;而行善则可能会让你陷入违抗法律规定的境地。由此而知,在现代社会如果我们只是麻木地服从主流规则,已经不再能够防止人们作恶。

       针对这种困境,阿伦特主张,传统的道德法则和教化已经不能促成真正的道德思考,道德的真正含义不是循规蹈矩,而是做出自己独立的是非对错的判断。克服“极端之恶”的方法就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应当保持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尽管“独立”也并不等于一定“正确”。

       我们知道,循规蹈矩是有章可循,但如果你要独立判断,就得抛弃对既定规则的服从,自己确立标准,自己给自己立法。而现代性的根本困境之一,是它瓦解了传统的价值规范,却无法建立起新的、普遍有效的价值标准。盲从是危险的,可独立判断也无法担保正确,并且还要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你循规蹈矩,做对了当然好,做错了,你也能很方便地为自己辩护“这不怪我,规矩就是这样定的”或者“大家都是这样做的”。也就是说,你循规蹈矩的话,将会有无数人和你一起分担错误的风险,即便出错也可以指望“法不责众”来逃避责任。可是如果坚持独立判断呢?你就是面目清晰的个体,你无法将判断的责任推诿给众人,也无法诉诸于当下的规则,因此你的责任是可辨识的、可追究的。你做对了,那是应该的,做错了,就必须为自己承担全部的责任——这就是独立判断的艰巨性,这也是大部分人都会下意识地选择放弃独立判断而成为“艾希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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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独立判断如此艰难,但是在大屠杀中却仍然有人做到了。

       纳粹集中营里有一名叫费朗兹﹒卢卡斯的医生,为了救助奥斯维辛的囚犯,他从党卫军的药房里偷药品,用自己的钱给囚犯买食物,想方设法从毒气室中救下一些人。战争结束后,他也被送上了审判纳粹的法庭,当艾希曼这样的人在大言不惭地为自己辩护时,卢卡斯医生却认为自己是有罪的,他说他无法从集中营的经历中平复自己。

纳粹大屠杀

       另一名普通的德国士兵安东﹒施密特,尽管他是一个寡言笨拙的人,也不怎么看书读报,他没有多大权力,却倾尽自己的所有力量帮助犹太人逃亡,为他们提供可以逃命的证件和交通工具,最后这位士兵被纳粹逮捕。在纳粹审判施密特的时候,他的律师为他辩护说,救助犹太人是为了给国防军保存劳动力,但施密特却否认了这个辩护理由,他坦言自己帮助犹太人就是为了拯救他们的生命,最后他被判决死刑。临刑前,他给妻子写了一封令人动容的信:亲爱的妻子,请原 谅我,我只是作为一个人类来行事,因为我不想伤害别人。

       像卢卡斯和施密特这样的人,他们始终要求“忠实于自己”,他们选择不作恶,并不是为了服从于纳粹之外的其他团体或某个戒律,而是因为他们做为一个真正的人,无法接受那个成为杀人犯的自己,不愿意与这样一个自己共存,为此他们甘愿承受危险,甚至付出生命。苏格拉底说“宁可自己遭受冤屈,也不愿行不义”,这样他至少能够与自己和睦相处。而达到这样的境界并不要求有多么高深的知识,多么聪明的头脑,只是要求你始终过一种自我反思的生活,不断与自己的内心对话,这就是所谓的“道德正直”。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坦然面对自己,不用规矩和套话来进行自我欺骗,成功捍卫自己人格的完整。

       阿伦特认为,“就各种特殊情况做出判断而言,没有什么恒常的通行标准,也不存在什么确定无疑的规则”,我们只能在具体的处境中,冒着风险,真诚地去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并为此承担责任。这也是现代社会人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艰巨道德任务——用思考去恢复我们作为人的存在本质。

       如果说,去独立判断成为像施密特这样“用生命去祭奠人格完整”的人太过艰难,那么我们也可以来看看另一个事件。

因翻越柏林墙而被射杀的青年格夫洛伊

       1989年,东德士兵亨里奇守卫在柏林墙东德一边,他发现有一个人乘着雨雾攀爬到柏林墙上,企图逃到西德去。于是亨里奇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AK—47冲锋枪,射杀了22岁的东德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1992年,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亨里奇被告上法庭,他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他的天职,他也别无选择。这时,法官西奥多﹒赛德尔说:“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这一点无可置疑。可是,大家不要忽视这样一个细节:作为一名军人,打不准是无罪的。在举枪瞄准射击时,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因为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法官的一席话,让亨里奇心服口服,他对格夫洛伊的家人真诚地说了句“对不起”。最后,法庭以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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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这些人的故事中,我觉得,当某一时刻,我们发觉现行的某些制度与我们内心的良知产生强烈冲突的时候,我们不妨遵从自己的良知,选择勇敢地站在良知这一边。因为我们现阶段所有的理性,其实都只是一种“阶段性的正确”,这个世上并不存在“全知全能、无比完美、绝对正确”的理性。所谓的“理性”不过是人类穷尽自身的智慧,力图无限去接近“真理”的一种不断更新升级的追求过程。我比较赞同有一种苏格兰启蒙运动,它更倾向于把理性看成是一种怀疑、反省和批判的能力,而不是那种自认为绝对正确、不容质疑、掌控一切的能力。同时,要防范像纳粹大屠杀这样的灾难,关键不但在于一种勇于质疑的精神,更在于坚守一种不可让步的、无条件的道德感,保持对他人的道德感知。

       这个话题对我们的启示在于:如果内心有良知,你就会象卢卡斯和施密特那样进行思考并独立判断,如果害怕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那么至少你可以在不得已而为之时,选择悄悄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无论你将以何种方式去践行自己的良知,都能在即便是疯狂而又黑暗的时代中,闪耀着熠熠生辉的人性之光,当黑暗愈深重,这光辉也愈明亮,并且这也将是人类在进行自我救赎时的最后一道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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