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老百姓,不再为收到中奖短信而欣喜若狂,不会为没去扶跌倒的大爷而惴惴不安,大家不再去相信那些像牛皮癣一样的广告。可是,在五彩缤纷的互联网世界里,仍然有可能被套路。
萌推,我不知道这个app是什么时候兴起的,仿佛一夜之间,满屏都是它的广告。一元买手机,非常有诱惑力的字眼。当你下载注册打开后,界面转变的比翻书还快。系统会提示你开通年卡会员,当然,年卡会员很便宜的,只要39.9元。计算一下,39.9元加上1元,就能买到一部四千块钱的手机,天下还有这么便宜的事吗?于是乎,果断交费,办理年卡。接下来,就有些呵呵了。系统会提示你:补贴金额不足。那么,如果你想得到这部手机,就需要不停地办理年卡,直到补贴金额充足。
我没有办理年卡,不想为这款app去缴纳智商税。我有种感觉就像是玩投币的游戏机,需要不停的往里投币,希望它能吐出一大堆游戏币。结果却只能是把兜里的钱全部交给游戏厅的老板。
近几年,一大批打着号称“能赚钱”的手机APP不断登上各大平台,随便看看视频,走走步,就能提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吸引大量用户下载安装。下载这些app真的能赚到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跟本文开头提到的这个萌推差不多。所谓下载就送100元,钱是送给你了,却设定了提现的门槛。我曾经一股脑下载了一大堆这样的app,幻想着一次性赚个千八百块钱。结果是刷了半天手机,却几乎是一无所获。第二天,我果断的全部卸载。
手机上那些刷视频的、看广告的、看书的、听书的、打游戏的,凡是许诺了能赚多少钱的,你肯定是赚不到,最起码赚不到那么多。这些商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大家去点击,他们需要的是下载量和流量,以此来换取高额的广告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中的第二十八条法则规定,对虚假广告定义为: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其中,我认为“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界定,与这些虚假app的宣传可以对上号,只不过对个人并没有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没有人肯去起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