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语,寝不言。
《论语》乡党第10节。从前面几节看,孔老夫子并不反对追求人欲的满足,在健康、卫生、合礼、合道的前提下,是可以去追求吃好喝好穿好的。但这一节孔老夫子却特别强调人欲需以理节之。
吃饭时不讲话,睡觉前不言语。两件几乎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却在圣人27相中单独写出来。为什么?
两件小事,做到与否,就对他人而言应该毫无影响。可能对自己的吃饭睡觉的质量有些许的妨碍。有必要因为这丁点的影响去克制自己吗?
食语寝言,不违礼、不违道,何需克制,因为其违背理性。人非动物,是有理性的。动物凭本能行事,吃、睡、跑、跳、叫都随本能。但人不同,人有理性,会算计。
在长远利益,或是更大的欲望满足的前提下,可能眼前的小利益是可以牺牲的,眼前的小欲望是可以克制一下的。这就是人的理性。
人最大的利益是什么?最大的欲望是什么?是存活!所有对存活有利的算计就是人的理性。理性要求做有益的事,克制无益的欲望。
食语寝言既然影响了吃饭睡觉的质量,自然对我们的健康长寿是有妨碍的,所以按理性的要求,我们自然要去克制。
对于个体生存,个体欲望的算计是人的理性之一,我称之谓小理,有小理自然还有大理。大理在后面几节会讲到。
小理解决个人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小利与大利的问题。但为了这些许的长远利益(可能的身体更好),来牺牲眼前的开心快乐(食语寝言),是否值得,个人觉得还待商榷。
也许孔老夫子认为,只能从小事小节开始以理去节制人欲,才能在强大的欲望面前收放自如。如果所有事都计算精确了去做,怕是早在人欲面前一败涂地了。
第12节的"席不正,不坐。"更是过之,更是没道理好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