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李渊之子、齐王李元吉:
(一)性骄侈,奴客婢妾数百人,好使之被甲,戏为攻战,前后死伤甚众,元吉亦尝被伤。
(二)乳母陈善意苦谏,元吉醉,怒,命壮士欧杀之。
(三)性好田猎,载罔罟三十车,尝言:“我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常与窦诞(内监)游猎,蹂践人禾稼。
(四)又纵左右夺民物,当衢射人,观其避箭。
(五)夜,开府门,宣淫他室(夜里跑出太子府,到别人家里奸淫妇女)。
百姓愤怨,宇文歆(右卫将军)屡谏不纳乃表言其状。唐高祖免了李元吉的官(时为并州总管,不久,李元吉暗示并州人赴朝中向高祖挽留自己,高祖重任之)。
(《资治通鉴》第一百八十七卷,唐纪三,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