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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简书上坚挺了66天的错别字

专题: 散文 简友广场 想法
作者:低调的蜗牛 来源:原文地址 时间:2022-05-11 16:36:18  阅读:214   网上投稿

参加简书日更第四天的时候,写下了第一篇没营养的文章,之所以说没营养,是因为只有214个字,是为了纯粹凑字数完成日更任务的“水货”。

66天过去了,日更已经坚持了70天,写下了84篇文章(当然不全是原创),共计58845个字,收获1371个赞。

这篇被我嫌弃的文章阅读量2410,点赞数150,阅读和点赞都是所有文章中数量最多的。

这篇文章是“凡事不要等准备好了在(再)开始”。

文章发表后,不知道是不是和很多简友产生了共鸣,来互动的很多。有简友提出“在”字错了,应该是“再”。还有一位非常热心的长辈私信我,他看了我好多篇文章,有一些排版和断句给了非常好的建议,我都一一采纳了,也表示了感激之情。关于这个“在”字他也提出了让我修改一下。我思索了良久想把自己的理解告诉他,想讨论一番,也在百度上查了一下这两个字的区别,内容编辑了一大段,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最后又删掉了。回复了两个字:好的。

关于这个字我最初的理解是,你要做的这件事还没有开始,还没有做,所以准备好之后做的话是第一次做,应该用“在”,“再”是第二次、又一次的意思。我在百度上查了一下,貌似确实有观点支撑我这种解释。所以我实际上是比较坚持我自己的理解方式的。以至于前两位简友提出建议时我没有回复,这位长辈提出建议时我也没有采纳,但可能是出于礼貌或者尊重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我虽然口头上答应了但却并未采取行动。

晚上打开电脑准备日更的时候,看到又有简友点赞这篇文章,我顺手打开看了一下,然后就和老婆讨论起来这个问题,老婆说她从小就是给语文老师拖后腿的,让我去找儿子,因为现在的教学内容和以前也不一样了,然后我俩一本正经的把正在做手工的儿子喊过来,探讨这个问题。

小家伙给我的解释是:“在”表示一种状态,或者事物的位置、方位等;“再”表示又一次,或者事物之间的关系,比如喝完一杯水再喝一杯水、刷完牙再吃饭。

听完他的解释我感觉好像是我理解错了。应该这样理解:“准备”表示一件事情,“开始”表示另一件事情,“再”表示两者之间的关系。然后我追问道:凡事不要等准备好了zai开始,是哪个zai呢?儿子答道:再见的再。

好吧,沟通完之后。这个在简书上坚挺了66天的错别字终于下岗了。

这本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却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为什么儿子三言两语就能改变我的想法。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沟通,之前不改是因为双方没有及时沟通,我没有追问一句为什么要改,提出质疑的人也没有拿出合理的解释说服我为什么是“再”不是“在”。所以沟通很重要。

借助这个话题又想起儿子小时候给他讲讲孟母三迁的故事,这个故事广为流传,估计是中国人都知道。但是当我给儿子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常就结束了嘛,开始其他的活动了。他却认真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很好奇这是什么骚操作?等了几分钟,他突然开口问我:爸爸,你怎么不讲了?

嗯?已经讲完了呀。

孟母三迁,他妈妈不是搬了三次家吗?你才讲他们搬了两次家呀。还有一次呢?

我当时瞬间石化,你永远也不知道一个孩子的关注点在哪里,也不知道他的思考方式是什么。

我翻了一下原文如下:

邹孟轲母,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时,嬉游为墓间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乃去,舍市旁。其嬉游为贾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复徙居学宫之旁。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真可以处居子矣。”遂居。及孟子长,学六艺,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

舍近墓、舍市旁、徙居学宫之旁,粗浅的理解应该是最开始住在墓地附近,环境不好搬到了集市附近,环境也不好又搬到了学校附近。搬了两次家,换了三个住所。

所以我就按照我自己的理解和儿子讲:孟母三迁是说他们的家换过三个地方,并不是搬过三次家。虽然我也不是很确信这样理解是否正确,但是只能先这样牵强的解释了。

说这个事情并不是想证明什么,只是觉得孩子虽小,却有他们自己的想法和世界,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忽视他们的想法,也许真的只是我们觉得他们小、他们不懂而已。这种“我觉得”和“有一种寒冷叫你妈觉得你冷”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大人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两本书,一本是《小王子》,一本是《孩子是个哲学家》,非常值得一看。

好了,已经跑偏了,也不想往回拉了,毕竟这不是蹩脚演员的鸡毛蒜皮,这是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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