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只是棋差一招,殚精竭虑还能弥补,结果满盘皆输了。爱情里面,输了就是输了,倘若要找一个输的原因,竟然也在我:是我太中意你了。
中意到什么程度呢?你拒绝我,离开我,我竟然想笑。为什么呢?恐怕是我太差了,否则何至于你竟然没有考虑过我。
离开我,在我而言,无非是失去了一份已经烙着印的面孔。毕竟思前想后,我们之间的回忆里,连一条街道也没有。而你呢?面前天空海阔,大路迢迢。
所以我想笑,虽然我输了,可你赢了。我的每一次呐喊,无非是你胜利的喝彩,你赢了,带着我的喝彩,坚决而勇敢地向前走吧。
倘若你有一丝纪念我,都会让我不甘心。倘若你有一丝纪念,那都是我翻身的本钱。可既然我决定放弃了,不用多想,我是一分钱也不剩了。
开心的话,最好不要想起我。我是一个输家,想来在你的记忆中也只有狼狈。现在我拉直了衣服的下摆,挺着胸膛。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
你还想怎样?带着轻蔑的笑,笑我的衣装不堪,讲话浮夸,笑我的落拓,笑我的没资格。
你还想怎样啊?
你最好不要想起我。在你离开我的那一刻,我已经坚定了决心,我会努力,踩着别人的尊严向上爬。然后用平淡的微笑给你痛击。
可是,我料想我终究很懒惰。即使下定决心改变,可是明天还会躺在床上,只是思索着下一顿要不要吃。
否则,我何至于会说这样一句话呢?“开心的话,你最好不要想起我。”
我从头至尾只是一个乞丐而已,即使你已经窈窕地走远,我还乞怜,希望你大哭一场,然后回来抱着我。
我真是贱啊。你说呢?我贱不贱?
要不然你再抱我一下?然后你带着失望走去,而我沉溺这最后的温柔乡,安心地死亡?
哈哈哈。
我想明白了,最好的故事时,我从未遇见你。
那样,至少我不会发现我是一个失败者,是一个乞丐,是一个懒人,是一个即使立刻死去,也没人记得的人。
那样,我应该还会很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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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忘却和不忘却,离别便是离别,最好是大路两条,各自安好。
否则,到底是谁更不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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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要这样写?
我觉得这样故作坦率的道别实在是很有味道,一面期待着对方想着你的好,回首泪奔再拥抱;一面又坦率得伟大,似乎圣人也就这样了。
没有必要,因为这句话实在太无力了。